映象新闻
■有些非法集资以“虚拟货币”“资金互助”及境外股权、期权、期货、能源等投资和交易为噱头,投资金额不限且许诺固定回报,投资人要警惕许诺“静态”“动态”收益等回报方式
2.电话推介、设立大量分支机构推介“投资项目”;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密集、流动场所及金融机构办公场所附近发放“理财产品”广告;频繁招揽老年人投资,尤其以公开讲座、聚会、馈赠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加入;
3.以“虚拟货币”“资金互助”及境外股权、期权、期货、能源、矿产、外汇、贵金属等投资和交易为噱头吸引投资,投资金额不限且许诺固定回报;声称成立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但并不办理合伙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4.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人员使用虚假身份注册、经营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网上负面信息;
5.公司注册地、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高管系外籍人员的公司,以公开讲座、演讲等方式吸引投资;
6.以各种“山寨”荣誉称号和所谓的名人、专家做广告宣传,以及以大型集会、庆典等方式宣传、推介“投资项目”;
7.要求向个人账户交付投资款,以现金、POS机刷卡等方式交付投资款或者让投资人在境外开立银行账户划转投资款;
9.声称与银行“战略合作”或者声称群众的资金由银行托管、监管,但实际上仅仅是在银行开立有账户。
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呈现“下乡进村”趋势,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有的合作社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有的投资理财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改头换面,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虚构高额回报理财产品吸收资金。
在地方交易场所,有的现货电子交易所通过授权服务机构及网络平台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出售,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个别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少数挂牌企业在有关中介机构协助下,宣传已经或即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社会公众发售或转让“原始股”,有的还承诺固定收益,其行为涉嫌非法集资;有些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获得会员资格的中介机构,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为挂牌企业非法发行股票活动提供服务。
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非法集资人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将被处集资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
如果有人向你推销保险产品时承诺高额回报,你可要当心了,因为这有可能是非法集资陷阱。近年,保险行业里的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保监会近期在全国保险业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行动,要求各保险机构严厉打击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
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7)》。报告称,大量未取得金融牌照的机构开展理财等金融活动涉嫌非法集资,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养老机构、消费返利、地方交易场所等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问题逐步显现。
(原标题:非法集资套路深 老年人尤其要当心商务区社区开展排查疑似非法集资公司行动) 通过此次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提醒社区居民要时刻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信高额回报,远离各种非法集资活动。
今年以来,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浑南警方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案件行动,同时利用多媒体渠道为辖区居民宣传非法集资常识,目前警方先后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群众一旦受骗,务必要保存相关证据材料,立即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破案,挽回损失。
你是否遇到这样的情况:想“钱生钱”却被人拉拢参与了非法集资,不仅没赚到钱,反而自己的本钱也赔了进去。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或者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即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是因为这些“铁板钉钉”的事实,使杨女士这些老人们深信不疑,大家纷纷投资,其中杨女士陆续投了10万元左右,并且与刘某签订了借款协议。经警方调查,刘某等人利用“集资建医院”这样的名号,在A、B等多地非法集资。
随着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花样越来越多。为了避免广大投资者掉入非法集资陷阱,北京保监局近期发布了六大识别非法集资方法,让市民认清非法集资的伪装。而非法集资吸收的资金,投资者一般很难知道其投资资金的具体去向。
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相关负责人说,有些非法集资打着私募投资的旗号,号称5万元就能投资私募基金,那需要怀疑基金的可靠性了。上海正在建立新型金融业态监测分析平台,未来可以对一些高风险机构的活动提前预警,及早发现疑似非法集资的活动线索。
非法集资个社会各个人都带来严重威胁,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帮助您了解非法集资及常见手段,避免上当受骗。
这也是我市第一次以一种亲切自然、贴近生活、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通过此次活动,以后能够擦亮双眼,高度警惕投资理财骗局,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共享金融安全,共建美好生活。
市处非办、公安局、检察院、中级法院、驻郑银行等有关单位,通过现场发放资料、宣传讲解、案例展示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了非法集资等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远离和非法集资活动,避免自身财产受到损失。
二级举报奖励:被举报的事项经核查属于非法集资犯罪,但提供的信息和证据有限,对案件侦办作用较小的,给予200元至500元奖励;根据要求,同一事实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的举报人;其他举报人的举报内容对有关部门开展核查或对案件查处有帮助的,可酌情给予奖励。
对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仍然不改。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昨日披露,拟于5月至7月组织各省(区、市)政府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着重强化对投资理财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的监管,全力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保护居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稳定良好的金融秩序,长垣县农信联社结合自身实际,于2016年12月11日至2017年3月20日,在全辖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活动期间,该联社共设置电子显示屏38块,厅内电视两台,全天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40张,外出宣传5次,设置展板两块,条幅3条,发放宣传折页共计2万余份。